日期資訊

申請日期 : 即日起至 2017 年 2 月 5 日。
公佈日期 : 2017 年 3 月初。
 
申請資格
  1. 不限年齡、身分、職業、性別、國籍、學生均不限制。
  2. 不限作品媒材。
  3. 展演形式不拘,得以用各種形式申請,個展、聯展、策展、工作坊、論壇等其他藝術相關活動。
  4. 作品與藝廊或其他展演單位沒有經紀之狀態。
  5. 申請展覽檔期時間以週為單位,至少三個週,至多二個月。
  6. 一個人以上之展覽團體,須以策展人申請。
 
申請文件下載
http://goodunderground.weebly.com/

場地平面圖與展場照
http://goodunderground.weebly.com/about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