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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市舊鐵道行人徒步區大舞台區展演申請平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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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頭藝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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街頭藝人
申請前,請先至「申請須知」中詳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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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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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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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
申請單位
:持有街頭藝人證之個人或團體。
申請方式
:一律採
線上申請
,請登記成為本站會員,並檢附有效期限內之街頭藝人證。
開放使用時段
:
下午 13:30 - 17:30
晚間 17:30 - 21:30
申請本場地
最晚請於活動日前一個月提出,逾期不受理
。
本場地
提供自助投幣式電力設備
。
活動如遇取消或改期,請來電通知花蓮市公所文化及觀光發展所 03-8310153#1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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